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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大渡口校区)怎么样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十分重视提高学员的教学质量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已有健全的教学管理机制和完善的教学管理法规。并在实践中努力实施新的教育观念,不断地探索实用型、特色型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施行启发性和讨论式教学方法、从而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自我创新意识。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大渡口校区)怎么样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主要有会计考试、实操技能、财税管控、岗前真账等方面的培训。学校拥有以注会、高级会计师、高级税务师等高端专业财税人才组成的师资团队,在开展教学的同时,根据重庆本土企业实际,编著专业实用教材。学校凭借核心研发优势,为学员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会计培训课程,帮助学员实现从零、到考证、到经验积累、再到上岗的提升跨越。

重庆麦积会计培训学校怎么样

    重庆麦积会计学校,建校多年来,始终坚持正规办学、专业办学、注重效果、注重服务,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对于重庆麦积会计培训怎么样,相信你会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1、正规办学
    重庆市麦积会计职业培训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正规培训学校,专注培养符合本土财税特色以及本土企业用人需求的专业实战型财税人才。先后多次被授予先进办学单位等荣誉称号。
    2、专业办学
    重庆麦积依托旗下会计、税务、财务等三大服务平台,拥有多行业、多类型、多性质的企业真账资源。专业师资团队,独家会计教材,为学员提供专业、优质的学习平台。
    3、注重效果
    学校摈弃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利用自建真账实习基地,开创学习+实习的教学模式,让教学从书本走向实践,学以致用,学员学习效果明显提高,受到企业广泛好评。
    5、注重服务
    一对一量身规划学习方案,对不同基础的学员,因材施教,注重细节,全程学习进度和效果跟踪。另外,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让您毕业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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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培训学校主要课程

    麦积会计培训学校,课程丰富,全面升级, 学校开设的课程主要有五大类,分别是:
    1、兴趣入门考证类:初级会计职称班、实操基础班、实操全能班、实操入门班
    2、零基础转行就业:管理会计荣耀班、阳光就业计划、财务领军计划、星光计划
    3、真账实操技能类:实操基础班、实操全能班、办公自动化班、零基础就业班
    4、会计职称进阶类:初级会计职称培训班、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注册会计师班
    5、财税管控高级类:管理会计荣耀班、财务领军计划、财税管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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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规办学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 人社民:5001074000041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代码:52500107595162147R
    2、专业专注教学
    麦积始终专注于会计培训领域,依靠麦积三大财税服务平台优势,将积累多的实战经验运用到教学中,为学员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课程体系,教给学员真本事。
    3、高通过率
    选择专业,好学校,教学质量高,助你零基础,一次通关。来麦积你只管放心学习。
    4、重庆本土
    专注于培养本土各不同大小、类型企业所需要的精英会计人才,因为专注,所以更专业。
    5、丰富的本土财税经验
    17年本土财税服务经验,拥有丰富的服务于本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大小、、不同性质的企业的真账实操案例。
    6、性价比由于其他机构
    麦积是重庆本土专业的,具有正规办学资质的会计培训学校,拥有4大专业平台为学员提供真账实操案例。
    7、实习效果保障
    人性化的服务模式,先免费试听,满意再报名!
    无纸化模拟题库、阶段性效果检测、岗前实习提供企业真实票据
    老会计悉心指导、双向选择选择自己热爱的行业中意的企业。
    8、好就业
    考证+实操技能+真账实习+推荐就业=一步到位

学期学费

    学校培训课程学期一般是在2-3个月左右,全科班除外。学费根据选择的科目在几百元到三千元左右,会计全科要在六个月以上。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符合需求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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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排

    学好了会计,就业是不用担心的,你可选择公司从事会计相关动作,也可以自己创业。学校有一套完整的就业服务体系,免费推荐就业,全程跟踪指导,

学校地址

    大渡口校区:重庆大渡口步行街
    
商业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1.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提示承兑的期限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承兑的效力
 
  (1)承兑人于汇票到期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汇票上的金额,否则其必须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2)承兑人必须对汇票上的一切权利人承担责任,该等权利人包括付款请求权人和追索权人;
 
  (3)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当按照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